执行现场。
呼和浩特讯近日,被执行人赵某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员刘瑞的见证下,将25万元现金交到申请执行人徐某手中,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2013年,被告王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徐某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被告赵某在借条的担保人处签字捺印。后两名被告分次偿还借款75000元,尚有225000元没有偿还,原告徐某经多次催要未果,于2020年6月诉至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8万余元,被告赵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首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告王某、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但两名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对二人进行财产查控,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被告赵某名下有房产一套,但因手续不全无法拍卖,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此后,被告赵某名下房产手续补全,符合拍卖条件,经申请人徐某申请,案件恢复执行,此时,两名被告尚未偿还的欠款本金及利息已累计58万余元。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员刘瑞负责办理该案,他多次向两名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房屋将被拍卖的法律后果,但两名被告仍拒绝还款,执行员决定对赵某名下的房产进行强制腾退。
2023年11月6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赵某名下房产张贴腾房公告,因担心房屋被强制拍卖,赵某于2023年11月17日主动联系申请人偿还现金20万元。同时与法院联系,希望能就剩余欠款与申请人进行商议,免除部分利息后现金履行。
为有效推进案件办理进度,执行员刘瑞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细致开展释法和劝解工作。最终,双方各退一步,申请人同意免除部分利息,剩余欠款一次性偿还。
2023年12月4日,在执行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赵某将剩余的25万元欠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履行完毕,这起延续了1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圆满执结,获得当事人称赞。 (萨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