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律监督理论努力破解基层民事生效裁判监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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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2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2-22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律监督理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法律监督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的法律监督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与方向指引,其核心是运用法治来制约和监督权力。

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律监督理论具有严谨的内在逻辑,系统地阐释了法律监督体系的一系列问题。

一、法律监督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下的监督体系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法律监督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第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等表述中的“管”和“治”,都含有“监督”“制约”的意思,而制约与监督权力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促使政党自我完善的过程。“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又是全党全民的广泛共识,也是中国共产党行使领导权和执政权的必然要求。坚持党对法律监督体系的领导,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应有之义,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监督的根本要求。

二、法律监督体系是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为监督主体的监督体系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价值立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内在地蕴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必须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追求,依法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就是要加快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加快依规治党,让人民监督公权力,监督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揭示了人权与法治之间的辩证关系:“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行使都要受到人民监督。2012年12月,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法律监督体系既强调规范和控制权力,又强调公权力机关应当积极履行职责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强调的法律监督,无论是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还是反对公权力滥用、反腐败斗争都离不开对公权力的监督。“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不关进笼子,公权力就会被滥用”。2013年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一方面,权力的行使者应当保持清廉,抵制腐败,廉洁执政。另一方面,权力的行使者应当积极履责。防止消极怠工、不用或弃用权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不当行使权力的行为,也是权力监督的重要目的。

四、法律监督体系下要求司法独立并加强对司法权的制约与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规律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强调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是司法权运行的根本规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要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坚决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让猫腻、暗门无处遁形”。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完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内容涉及司法机关内部制约监督,司法机关相互制约监督和对司法活动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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