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提出了五个战略定位、两个阶段目标、七项重点任务和若干保障措施,这是推动内蒙古实现赶超发展的又一次重大机遇,在内蒙古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自治区统计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立足统计职能职责,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根本,以增强统计服务能力为目标,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为保障,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为支撑,扎实推动《意见》在统计领域落地见效,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重要战略定位和重大使命任务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牢记初心使命
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并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全区统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发展观、数字观,筑牢思想防线,推动健全完善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充分运用统计督察、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手段,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深入反映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优势、成效和短板。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零容忍”,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不断巩固全区统计“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凝心聚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发挥监督职能
筑牢依法依规统计调查法治根基
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围绕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作出一系列重大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为统计现代化改革定下“四梁八柱”,为统计法治工作确定了根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此外,自治区还先后制定印发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举措》等重要文件,并将统计监督纳入党委“1+9”监督体系,为全区统计系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强化统计监测评价、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和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机制、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等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指明新方向。
全区各级统计机构一体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专业数据核查,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严肃查处干预统计数据、拒不履行报送数据义务、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形成统计违纪违法追责的高压震慑。统计监督与纪检、巡视、组织、审计等多项监督协同贯通机制制度逐步完备、责任清晰,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巩固,全区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持续向好,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政治堤坝”进一步夯实。
推行精准普法
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统计生态
普法宣传是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凝聚防治统计造假共识的重要举措。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宣传新形势下统计法治工作,是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统计的主要手段。
自治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目标,以加强普法宣传体制机制建设为手段,强化组织领导、规划检查、责任落实,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执法监督检查、统计制度培训等契机,推行“定制送法”。聚焦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执法告知、送法上门、抽查检查等方式,及时将与统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送到调查企业和服务对象中,提升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守法意识,帮助调查企业提高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常态化、无死角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捍卫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政治坚定性、思想自觉性不断增强,调查对象维护统计法律权威、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意识普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重视统计工作和有效防范统计造假的氛围更加浓厚,统计机构实施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能的环境进一步优化。
实施法治强基
培养统计法治人才队伍
自治区统计局深入开展法治骨干强基提升行动,要求全区各级统计机构把统计法治人才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谋划推进,把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贯穿统计法治骨干队伍建设始终,从人事任免、绩效评优等多方面鼓励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实践。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统计人员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全系统自觉履行依法统计义务,坚守统计法律底线。持续拓宽培训渠道,结合工作实际,把参与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作为锻炼和培养执法人才的重要手段,有效提升执法骨干的业务素养和斗争本领,把统计系统法治干部队伍锻造得更加坚强可靠。
新阶段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展现新作为。自治区统计局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团结带领全区统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和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聚焦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任务,不断提升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效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为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