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涉企案件审判质效,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区首份票据纠纷“表格式”判决书,切实提升涉企纠纷化解效率。
原告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公司合法取得被告公司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提出付款却未获承兑,无奈诉至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金融商事知产团队负责人雷雨在接收案件后立即进行排期,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此案。为提升案件办理效率、高效化解纠纷,法官经研判后发出“表格式”判决书,依法判处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支付案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载明的金额及利息。
由于“表格式”判决书的应用,案件从立案到当事人双方拿到判决用时不到1个月,双方当事人均为法院高效化解纠纷点赞,并表示“表格式”判决书“一目了然”,双方权利义务“明明白白”。 (萨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