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股东决定,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4620488857,以下简称“建研院”)吸收合并包头市铁花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32405280828,以下简称“铁花监理公司”)铁花监理公司注销,建研院续存。合并前建研院注册资本为2452.23万元,铁花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合并后建研院注册资本不变。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建研院承继。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债务担保的请求,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包头市铁花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