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庙讯近日,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法院满都拉派出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该起纠纷看似是再普通不过的财产权益纷争,但其背后却隐藏着虚假陈述及伪造证据的事实。
10月10日,原告赵某与被告郭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发回重审案件在达茂旗人民法院第三法庭按期开庭审理。该案件于2015年经过本院审理判决后,原告赵某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上诉人赵某不服判决,再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2018年5月,自治区高院撤销两级法院裁定,发回达茂旗法院重审。达茂旗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经达茂旗房管所确认,发现被告郭某、李某抵押给原告赵某的房产证实属虚假证据。达茂旗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作出驳回起诉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移送该案于达茂旗公安局。
(乌云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