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 月7 日至5月1 1 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分局开展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主题的"蒙古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周"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宣传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和国家民族语文法律法规,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等,将蒙古语文的学习、使用推向深入,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刘海霞
其乐格尔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