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祯)自治区首例"三审合一"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太阳月亮(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5 月8日上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 0 1 7 年6 月1 4 日,太阳月亮(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请求依法处理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投资建设的乌兰木伦河4 号大桥、桑盖大桥、边家塔大桥风光互补供电系统侵犯太阳月亮(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桥梁风光互补发电装置"专利权.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审理后,作出"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专利侵权行为不成立、驳回太阳月亮(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理请求"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太阳月亮(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该决定,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并要求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重新出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要求认定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乌兰木伦河大桥、桑盖大桥、边家塔大桥项目侵犯其专利权.
据了解,该案是自治区首例"三审合一"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是指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划归统一的审判庭审理,这样可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标准,减少不同诉讼程序之间的衔接障碍,又能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