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含各分支行)已依法将其享有的对公告清单所列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或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含各分支行)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以下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债务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其他应承担的法律或约定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具体债权资产明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