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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19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1-14

法律援助暖人心为民解忧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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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近年来,包头市昆都仑区司法局一直遵循民生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从群众急难愁盼的迫切需求入手,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实实在在地用“心”做好困难群众的司法“暖心人”。

为民所需,法律援助有“民心”。昆区司法局积极开展“进群众门、入群众网、知群众情、解群众难、暖群众心”“五个群众”行动,延伸服务、靠前服务、上门服务、主动服务,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群众的需求在哪儿,司法行政人的身影就活跃在哪儿。

急民所急,法律援助有“热心”。法律援助从“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申请渠道更加畅通,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从下放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权限,到每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从“打造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到“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再到如今的“上门服务”“指尖服务”。

想民所想,法律援助有“公心”。一是严把案卷审查关。健全法律援助案件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的质量监管措施,尤其是在受理、指派阶段,严把审查、指派关,长期坚持从源头提升受援人的满意度。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落实一案一评,对评估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保障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充分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解民所忧,法律援助有“凝心”。昆区司法局凝心聚力,不断持续健全完善“援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职能作用,整合各自优势,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工作团队为班底,保障群众“即来即办”;以专业、行业领域调解专家轮值为补充,保障群众“多元解纷”;以公益律师及调解员每天值班为优势,保障群众“难题可解”,实现基层服务质效“最大化”。 (昆都仑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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