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注销公告注销公告法院公告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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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2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16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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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8年12月18日10时至2018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巴嘎旗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白音乌拉小区2号楼1单元302号房产,有意购买者请登录(法院账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人民法院,网址:ht t p://s f.t a oba o.com),仔细阅读拍卖须知并办理报名手续。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侯楠楠:

本院受理原告王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2502民初30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宋长鑫:

本院受理原告苏忠诉宋长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2502民初2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于海勇:

本院受理原告秦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在元宝山区人民法院204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60000元,自2017年7月30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欠款利息至欠款还清时止。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王雁冰: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内蒙古通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刘艳光、王雁冰、通辽市天誉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庭前调解预约函、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郎巴特尔、曹巴特尔:

本院受理原告刘国庆诉被告郎巴特尔、曹巴特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内0502民初51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郎巴特尔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刘国庆借款本金30000元、给付利息12000元,本息合计42000元;二、被告曹巴特尔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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