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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2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16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付大军:

本院受理上诉人窦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判。

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李埃平:

本院在执行刘艳文申请执行李埃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向你送达(2018)内0802执恢38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封)、执行裁定书(拍卖)、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财产到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选择评估拍卖机构、现场勘验财产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和第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白朝鲁: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4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3日

包世通: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3日

王玉花:

本院受理原告孟海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6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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