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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1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11-03

今年前9月我区社会救助领域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3.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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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围绕救助效率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引领推动社会救助领域“提能争优、实干惠民”行动向纵深发展,截至9月底,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53.9万人、城乡特困人员9.7万人,把198.2万名低收入人口纳入常态化监测,对其中163.6万名困难群众分类实施救助帮扶。

全区各地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提质。各盟市制定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实施措施,及时修订低保审核确认办法,通过设定赡养费最高给付限额、降低家庭赡养费用、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实行低保渐退期政策等,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提质,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

通过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全力保障因灾遇困群众生活。针对今年以来多地发生的洪涝灾害,我区提早介入、主动作为,全面摸底排查、畅通求助渠道,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汛期以来摸排受灾群众30.17万人次,将625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对受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7551人次,支出资金1232.37万元。

通过创新优化救助服务,实现两个清单“一码扫、码上知”。全区开展困难群众关爱帮扶专项行动、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推出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政策清单”和暖心服务“幸福清单”,实现救助政策和惠民资金“一码扫、码上知”。

通过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全区71个旗县(市、区)将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苏木乡镇,全力打造“乡镇审核确认、县级民政监管、大数据赋能监督”的管理模式。全区2787部社会救助热线向社会公示公开,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申请事项告知承诺制,以“声明”代替“证明”;以“规范、精简、提速”为目标,通过“两优”行动切实做到申请材料、办事时间双减少。

(据《内蒙古日报》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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