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近日,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接到通辽四中南校区发来的“普法订单”。学校希望法院能为新入学的七年级同学们讲授一堂有关校园霸凌的法治课。
接到该笔“订单”后,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四中南校区法治副校长刘丽法官认真准备授课内容。
课堂上,法官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霸凌的常见表现形式,结合真实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讲述了校园霸凌的严重后果,并建议学校作为同学们在校期间的临时监护人应尽注意义务,家长作为直接监护人应尽监护义务,倡导家校共通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成长环境。
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普法活动生动真实、切合实际,使他们对法治有了更深的理解,今后要努力做学法、知法、守法的中学生。教师们也表示,这样的普法课堂能够增强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希望可以定期开展。
本次普法活动是通辽铁路运输法院打造“订单式”普法的一次具体实践,既满足了普法对象对法治教育的多元需求,又提高了普法活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