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职能聚合力高效运行提效率开辟普法新路径增强意识护环境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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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1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1-14

开辟普法新路径增强意识护环境

鄂温克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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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托海讯11月6日,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首例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到庭参加诉讼。该院还邀请了鄂温克旗伊敏中心校校长梅花等7名全国、自治区、市、旗四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此次庭审。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哈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局锡尼河林场施业区301林班、302林班盗伐数十棵白桦、山杨树,运至其牧业点,用做搭建棚圈及烧材。经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丙级)鉴定,被告人哈某某盗伐的林木总材质(蓄积)为9.6132立方米。检察院认为其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以林木资源遭到破坏,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为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除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外,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人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宣读了公益诉讼起诉书,出示了哈某某盗伐林木的相关证据及鉴定,并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庭审辩论。被告人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法,针对损害公益的行为,表示愿意积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参加听庭的四级代表和委员均表示:这次庭审为大家上了一堂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教育课,也对在场的群众进行了一次普法警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例警示我们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叮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用实际行动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大家还对本次庭审中法官表现出的严谨、清晰的思路和应对庭审突发状况的能力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鄂温克旗法院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不断创新联络方式给予充分肯定。代表和委员们建议: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多向牧民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牧民法治意识;继续保持代表和委员与法院之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对法院职能的了解和支持。

法官希望通过本案警示所有人,林木不可乱伐,盗伐、滥伐不仅要身陷囹圄,而且要补植复绿,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篇章。 (王斌马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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