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为促进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与旗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该意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为依据,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审查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要向行政执法单位提出检察意见,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及时依照法定程序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定期不定期共同会商解决刑、行衔接中的问题难点,分析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该意见的制定,将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的协调配合,确保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张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