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讯近日,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将一面写有“宽严相济尽职尽责、春风化雨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包头市固阳县司法局下湿壕司法所所长刘永明的手中,感激地说“感谢固阳县司法局和刘所长,在我最迷茫、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
2021年,王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办理入矫手续时,王某虽然表面上很配合,但细心的刘永明却觉察出他平静的外表下极度反感的情绪。
办理完入矫手续后,刘永明通过谈话,教导王某要认识并改正自己的罪行,重拾对生活和未来的信心。同时,刘永明同王某的家人及邻居进行了谈话,了解了王某的家庭、生活、学习等情况。得知王某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在利益的驱使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经过多次的走访、教育、谈话,王某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终于放下思想包袱,树立起面对生活困难的信心,并在司法所的帮助下成功实现就业。
9月份的一天,刘永明接到王某的电话称,今年2月份在固阳县工业园区某公司做线路安装工作,截至5月份完工,安装工作结束后,该公司还欠王某11396元的工资,但该公司负责人承诺6月份一定结清。此后,王某多次致电该负责人,催促结算工资,但公司负责人一直以未收到工程结算款为由拒绝结算工资,之后连电话也不再接听。
刘永明了解情况后,积极协调劳动监察大队及金山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解决此事,王某在13天后顺利拿到了工资。
下一步,该所将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严格监管的基础上,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性化帮扶,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善意和党委、政府的关怀。
(鲁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