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腾席热讯“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我公司将所持有的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参股成功转让,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离不检察机关的大力帮助和指导。”近日,一份诚意满满的感谢信邮寄到了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温某某涉嫌挪用资金案件过程中发现,某能源有限公司系国家某公司下属子公司,2011年9月,该公司以2800余万元价格购买某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18%的股权,并派相关人员行使股东权利义务。2012年年底,因人事调动,能源有限公司未再派人参与对所持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股权的经营管理,后因能源有限公司几经更名,上述股权的监管主体也变得扑朔迷离,国有资产长期处于脱管、漏管,甚至亏损状态。
为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调查核实该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18%股权的监管主体,针对国有资产脱管、漏管现象向监管主体制发检察建议书,通过与监管主体的积极配合,在检察建议制发后的半个月内,监管主体将持有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18%的股权成功转让,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
近年来,伊金霍洛旗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同时结合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赵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