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委政法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政法工作大局,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在调查研究中将群众的“点滴小事”作为政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对发现的“小题”不“小看”,“小事”不“小瞧”,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唯实求真、加强成果转化,让调查研究在推动平安兴安、法治兴安建设中发挥实效。
置“小”于“大”精准把脉
日前,兴安盟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宋鸿信为机关党员干部作题为《牢记总书记嘱托,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党课,对机关党员干部要在实践中倾听群众所想所急所盼,在调查研究中听民情、暖民心、纾民怨、解民忧等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要求在开展调查研究时要置“小”于“大”,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要事”。
“车辆后视镜隔几天就会被贴满印着二维码的小广告,这事有没有人管?”“隔壁新开的KTV营业到很晚,噪音很大,夏天也要关窗户睡觉!”“每次下雨,小区里的积水多到可以‘看海’……”日前,兴安盟政法志愿服务队“百日实践活动”在乌兰浩特市天骄街道办事处福安社区现场办公,吸引了众多市民“围观”。
盟委政法委通过精准研判和分析各社区面临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制定解决措施,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精准把脉”,用心体会群众的难处,将发现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并加以分析和思考,进而不断提出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
找对路子、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迈开步子……兴安盟政法志愿服务队在乌兰浩特市每个街道均建立了一份《民生需求清单》,按时间顺序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立现场办公点、设置公共信箱,截至目前,累计280余名政法志愿服务队员已开展现场办公11场,服务群众430余人,收集和解决民生需求93条。
以“小”见“大”刨根问底
盟委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在调查研究工作中以“小”见“大”,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敷衍、不退缩绕行,敢负责、勇担当,动真格、用实功,用刨根问底的态度,做解决问题的实绩。
“越是深入调研,就越心明眼亮,越感到肩上担子很重”“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问题,深入基层看到的全是办法”“由微到明的调查,由表及里的研究于我个人而言是本领的提升、业务的成长”“不见本质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刨根问底才能出实招”……在具体工作中,盟委政法委机关干部总结出了发自内心的调研体会。
小者不审,不敢言大。对于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症结,兴安盟委政法委不仅“刨出根”,还要“带出泥”,将各种原因摸清摸透,找准“小事”产生的根源,同时,盟委政法委加强学习交流,提高见微知著、举一反三的能力,主动将调研发现的“小问题”放在全盟经济发展大局中思考,认真研究其中的客观规律,努力提高调查研究的精确性。
为了做好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盟委政法委把握“小切口、大视角”,先后推动形成《法治政府建设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研究》《浅析司法建设对商标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等调研文章3篇,推动《兴安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研究》等理论文章发表,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服务群众的实际举措。
从“小”到“大”持续发力
调查研究是一项长期工作,不是走过场、讲面子,而是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盟委政法委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中注重从“小”到“大”、科学部署、持续发力,坚持把小事办实、急事办妥、难事办成,探索“加减乘除”工作法,真正将调查研究引向深入。
在调研力度上做“加法”,践行“知行合一”。盟委政法委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系统梳理、冷静比较分析,找准问题根源,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金钥匙,让调查研究为解决问题服务。
在调研形式上做“减法”,避免“走马观花”。盟委政法委采取“四不两直”等形式调研,直奔现场、直抵一线,让问题发现在一线,方案研究在一线,难题解决在一线,作风转变在一线,防止调研流于浅表。
在调研成果上做“乘法”,强化“结果运用”。盟委政法委将研究分析的问题转化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和制度举措,让“调与研”紧密结合,力戒形式主义,让“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
在调研整改上做“除法”,破除“疑难杂症”。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帮助基层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限、合力而为、督促跟进,推动各项问题“销号清零”“清仓见底”。
“整改不错,要继续保持!”日前,盟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组对科右前旗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既紧盯老问题,看“旧病”是否痊愈,也注重发现新问题,看是否感染新“病灶”。
下一步,盟委政法委将探索建立调查研究“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调研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政法工作实际成效。 (邹吉星任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