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玉:
本院受理原告白图布信与被告冯海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23)内0521民初34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冯海玉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白图布信两笔借款本金,共计18949元;二、驳回原告白图布信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4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冯海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3年9月12日
冯德顺:
本院受理原告白图布信与被告冯德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宣判并送达本院(2023)内0521民初34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冯德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白图布信借款本金10256元;二、驳回原告白图布信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7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冯德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巴彦塔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