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左脚受伤醉酒驾驶还拉着4岁女儿。近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临河区大队在胜利路执行巡逻任务,一辆白色的小轿车看见警车后试图逃跑被民警及时拦停。下车后,驾驶人王某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味,并称车上还拉着小孩。小孩今年4岁,是他的女儿。民警对王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告知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相关法律程序,并对其进行信息采集。
民警在信息采集时发现王某走路时一瘸一拐的,经询问得知,王某的左脚是前几天在干活时受的伤。当晚,他在临河的朋友家里吃完饭,喝了不少酒,准备开车回五原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王某脚部受伤行动不便还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拉着4岁女儿,民警也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随后,民警通知医护人员对其进行血样提取。经化验,王某血液中酒精含为116.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目前,王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其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考的处罚。 (孙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