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将梁晓宇债权转让给张丽仙并且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明细附后),将梁晓宇债权所对应的主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力以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权力一并转让。
深圳市隆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丽仙联合公告告知债务人、担保人及义务承受主体上述债务转让事实。自公告之日起,请各债务、担保人及义务承受主体(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等立即向张丽仙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深圳市隆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张丽仙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