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蒙博览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包头市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学第一课  铁警宣传忙中行内蒙古分行荣获2022年度信息宣传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助力涉外经济发展推出“菜单式”法律服务模式  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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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83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9-05

包头市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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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玥)近日,包头市举行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包头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称《指标体系》)。包头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高锦明,包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张志刚就《指标体系》总体情况、具体构成和评价机制进行介绍。

据了解,《指标体系》围绕“两个维度、三个抓手、四个聚焦”展开。“两个维度”即测评方式包括职能部门评价、市场主体和公众评价两方面,其中市场主体和公众评价有调查问卷、企业访谈、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突出社会维度赋分权重;“三个抓手”即法规制度建设、执法司法保障和社会感知度。其中,法规制度建设包括政策法规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公开透明可预期、涉企政策是否得到落实;执法司法保障包括柔性执法是否有温度、知识产权是否得到有效保护、破产案件能否高效办理、涉企案件执行是否到位等;社会感知度通过开放性指标评价市场主体和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总分1050分,其中部门评分占比仅占19%,81%的分值由市场主体和公众评价;53项三级指标中,需要社会参与评价的指标有46项,占比达87%;“四个聚焦”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聚焦政策制度缺失、聚焦执法司法弱项、聚焦法律服务短板,重点设置评价指标,力求评得精准、评得客观。

《指标体系》由三级指标构成,包括7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53项三级指标,同时规定了1050分赋分规则和评估方式,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使抽象的法治规则转化为清晰可辨、可以测评的具体指标,成为衡量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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