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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80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30

涉企纠纷巧化解 定分止争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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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讯 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该案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杜某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某房地产公司因不服判决上诉至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

承办人经过阅卷发现,双方曾因逾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一事经过了一审、二审诉讼,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终审判决,本案仅为二审判决确认的逾期交房日期的延后。通过查询办案系统发现,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目前仍受理了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房地产企业是重要的民营企业,涉及上百人的就业问题,如“机械司法”,简单依法一判了之,不但可能会出现大量业主因逾期交房要求承担违约金的连锁反应,企业面临破产危机,双方的诉讼会为原告造成诉累,权益可能无法兑现。因此,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多年的诉讼导致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均无调解意向。承办人本着“一心为民减少诉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思想,多次向双方释法明理,细心解开双方心结,精准向双方分析利弊得失,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给付了原告逾期交付违约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

下一步,科尔沁区法院将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理念贯穿于调解、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用足用好司法举措,为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智慧。 (刘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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