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日,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审结宣判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某在某镇三道街菜市场以卖菜为生。2020年10月,曹某某让女婿在网上购买了增白粉、无根豆芽生长剂等添加剂。2020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生产豆芽时,曹某某将添加剂加入到豆芽中,使所生产的豆芽增白、增粗、增大。经鉴定,曹某某生产的豆芽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某在生产、销售的豆芽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侵犯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健康权,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鉴于被告人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和坦白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梁晓莉刘子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