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呼和浩特大队指挥中心接到转警称,在辖区G6京藏高速公路498公里处,两辆小型客车发生剐蹭,呼和浩特大队迅速派警赶赴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办案民警分别向两位当事人了解情况,白色越野车驾驶人表示自己正在客车道内正常行驶,准备超车时,右边车道内的一辆车突然向左变道,为避免与其发生碰撞,只能向左打轮,没想到与后方超车道内的黑色轿车发生了剐蹭。
黑色轿车驾驶人则表示自己正常行驶,白色越野车突然向左变道,自己躲避不及与其发生碰撞,随后又撞到中央隔离护栏。
办案民警立即调取卡口监控录像、过车信息以及事故车辆行车记录仪,成功找到肇事车辆并联系到该车驾驶人胡某某。经了解得知,该车驾驶人在行驶至该路段时想要变道,便向左打方向,变道过程中未开启转向灯,也没有观察后方来车情况,故而导致白色越野车与黑色轿车发生刮擦碰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当事人胡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白某某无事故责任,当事人张某某无事故责任。
(解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