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司法厅签署了“检律同堂”培训工作方案,确定于9月底召开第一期“检律同堂”培训班,今后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检律同堂”培训班。
《方案》明确培训方式,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司法厅轮流主办,选择具有教学经验的法学院校具体承办。培训采取全脱产的形式,以课堂讲授为主,同时包括专家讲座、实践课程、专题讨论、课题辩论等形式。
《方案》丰富培训内容,围绕推动律师参与协商认罪认罚案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以及刑事案件审理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热点课题方面开设主题课程,并采取一对一交流辅导的形式,针对辩论中常见逻辑错误的发现与处理以及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矛盾焦点等方面逐一破题。
《方案》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定期开展“检律同堂”培训,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消除司法办案理念分歧,让检律双方既做到“同堂同坐”,更做到“同心同想”,为实现检察官与律师理念互相融通、目标达成共识、工作互助共赢的目的开创良好的开端,奠定坚实的基础。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