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近日,通辽市委依法治市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要求,对全市9个旗县市区和多个市直重点部门进行实地督察,以四项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和督察工作落实落细。
此次督察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通辽市实施方案、具体措施等情况开展。督促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督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推动“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聚焦通辽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有关方案举措实施情况,结合自治区工作总体要求,通辽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和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1+1+3+3+3”工作模式,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督察方案》,对法治通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工作任务逐条逐项逐句进行了分解,并对照任务目标,细化梳理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察组,坚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承担起中期评估及后期持续推进的组织开展和具体实施等工作。
各督察组紧扣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督察要点,将各旗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建设的情况、党委和政府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人履职情及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情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列为重点督察项目,推动各旗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带头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督察期间,督察组共调阅资料1.9万余份,问询事项220余个,现场抽查案卷130余卷。
督察组围绕通辽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书面督察事项,对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法治工作进行全方位“把脉问诊”,帮助被督察旗县(市、区)和单位总结成效、发现问题、整改提升。同时,在依法决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满意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方面层层突破,特别是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以深入推进示范创建和责任督察为抓手,推动更多地区、更多领域法治建设突破发展。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