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坝讯“感谢法官,让我的家庭得以团圆。”这是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调解和好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后当事人樊某的感言。
原告王某与被告樊某于2005年结婚,婚后的樊某常于酒后大发脾气,无端猜忌,致使双方感情急剧恶化。无奈之下,王某起诉离婚。法官王玲经与当事人沟通后发现,双方感情基础还在,遂通知到庭现场调解。被告樊某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当场表示以后会换位思考,绝对不会再出现无理取闹的情况,并向王某出具了保证书。
法官王玲通过自己的审判智慧与丰富经验将家事审判转换成了法理情相交融的裁判艺术,做到矛盾纠纷当场解决、不留隐患。今后,杭锦后旗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团队将继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 (李书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