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为进一步强化破产审判工作,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友好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浙江省温州市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和民营经济的先发地,温州市法院是全国法治领域的“先行者”。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首批破产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温州市法院不断探索破产审判方式改革,形成了以“府院联动机制”为特点的温州经验。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中院对标先进,全力助推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高度重视与温州市中院的合作沟通,不断加强交流频度与深度,双方多次派出法官赴实地学习与调研,在交流与分享中共进步、共提升。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中院将以此次签订友好协作框架协议为契机,不断强化与温州市中院的司法协作配合,通过考察、跟案、调研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交流,互享经验、互鉴做法,全面树牢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模式、创新破产审判机制,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更优、更好。
(孙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