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靠右侧行驶,是最为常见的交通安全常识,然而总会有一些驾驶人以图省事、抄近路、赶时间、走错道为借口,直面滚滚车流,逆向行驶。
8月5日下午,一名群众通过“乌海24小时警局”向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国道大队举报:“乌海机场路一辆小型轿车一路逆行,非常危险!”民警即刻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发现该车在晚高峰期间,沿非机动车道一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随后,民警立即传唤了该车辆驾驶人。驾驶人胡某某说,她当天驾驶车辆从金裕市场驶出,由于疏忽大意走错了路,想到掉头需要多走好几公里,又看到当时道路上车辆并不多,于是决定逆行,这一走就是一公里。
民警对胡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民警对胡某某驾驶机动车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经过教育,胡某某认识到了逆行的危险,并保证今后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安全没有捷径,侥幸换来的终将是灾难,希望每一个驾驶人都遵章守法行车,不做“任我行”,让平安成为出行的唯一准则。
(曹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