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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0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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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土默特左旗李明副食粮油经销部,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丢失,许可证编号:JY11501210025436,声明作废。

昆区郎晓莺化妆品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203MA0R4QF18G,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作废。

田汝涛将户口本遗失,户主:田汝涛,性别:男,汉族,身份证号:370831197808261013,家庭住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付茶馆巷保险公司宿舍1号楼3单元601号,特此声明补办。

达拉特旗宏顺供暖有限责任公司,收费专用章作废,印章编号:15062110009698,现金收讫章(1)、现金收讫章(2)、现金收讫章(3)、现金收讫章(4),以上印章现声明全部作废。自7月1日起以上印章所盖文件均无效,特此声明。

余勇刚身份证遗失,证号:150102196703083016,特此声明。

鄂尔多斯市津海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2701690073580)不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丢失,声明作废。

2023年8月11日

■更正

本院于2023年7月28日在《内蒙古法制报》刊登的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诉被告韩建君、韩柏林、王银花、韩永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更正为“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通辽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更正。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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