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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4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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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公告

被继承人侯玉梅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

被继承人侯玉梅(女,1933年9月22日出生)的遗嘱继承人郝中亮、郝亚萍于2023年7月26日向我处提出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并称:被继承人侯玉梅于2022年5月12日在我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为侯玉梅将位于青山区富强路7号街坊-甲14-21的房产壹套留给郝中亮、郝亚萍共同所有。现侯玉梅已于2023年4月11日去世,我处受理此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后,特向被继承人侯玉梅的所有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发出公告,请持有与侯玉梅的公证遗嘱相对抗的其他遗嘱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处提交该遗嘱,如在期限内未向我处提交,公告期限届满,我处将为郝中亮、郝亚萍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

包头市方正公证处

2023年8月2日

■减资公告

内蒙古蒙创生态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0ND8836H)股东决定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减至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或要求债务担保。

内蒙古蒙创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通知

张国富同志,在履行合同期间无故旷工,离岗后我单位曾多次催促并电话联系你,但至今仍拒不到岗履行劳动责任,严重失职并违反我矿的规章制度。现通知你自本通知发出5日之内返回原工作岗位工作,逾期未返岗者,我单位将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对你做除名处理(联系电话:0477-3952233)。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人力资源部

2023年8月2日

■公告

内蒙古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曹若男与被申请人内蒙古千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玉劳人仲字[2023]341号),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合计:4500元。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都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答辩通知书、组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资料,本委定于2023年9月6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现予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8月2日

■拍卖公告

受中国农业银行锡林郭勒分行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10时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以下资产:

1、锡林浩特市额办团结大街67号商业房地产(原农行锡市支行融盛分理处营业用房),建筑面积226.25㎡,土地使用权面积113.13㎡(至2032年4月),该房共计2层,所在层数为第1-2层,1998年建成,房屋所有权证号:锡市房权证2009字第124785号。起拍价:814,500.00元,保证金16万元;

2、锡林浩特市楚办善斯尔街商业房地产(原农行锡市支行东郊分理处营业用房),建筑面积200.46㎡,土地使用权面积69.44㎡(至2033年6月),所在楼房共计3层,其所在层数为第1-2层,房屋所有权证号:锡市房权证2009字第124783号。起拍价:902,070.00元,保证金18万元。

说明:1、以上房产土地用途均为“金融保险用地”,成交后如买受人需要变更用途,参拍前必须亲自落实相关法律法规;2、以上资产均依现状拍卖,竞买人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实物及相关法律手续,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有意竞买者需持有效证件及参拍保证金办理报名登记手续;4、成交后办理房产过户所涉及的所有相关税费根据房地产权部门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税费;5、报名联系电话:18047127530。

内蒙古红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2日

■公告

许德华(身份证号612429197608173615):

经查明,2009年10月9日下午5时许,包头市达茂旗赛乌素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花采区四号井二中段,你在未取得原国土资源局正式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工人邹登保、黄廷国进行打眼放炮工作,未及时制止和纠正从业人员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处以壹万肆仟元(¥14000元)的行政罚款。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达茂联合旗应急管理局(达)应急罚〔2021〕SG026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你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罚款自送达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达茂联合旗应急管理局,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或者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达茂联合旗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联系人:玛拉沁 联系电话:0472-8425515

达茂联合旗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昭宣纸业有限公司、内蒙古昭宣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曹俊和(呼劳人仲字〔2023〕728号)与你们、内蒙古欣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3年9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1号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1301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8月2日

■遗失声明

不慎将鄂尔多斯市德运物流有限公司蒙KB8609证号为150600002830道路运输证、蒙KW326挂证号为150600002861道路运输证丢失,声明作废。

鄂尔多斯市凯泰义工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12053000685601,账号:0612053009200114520,开户行: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尔多斯市准格尔煤田矿区支行,声明作废。

青山区北方饭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204MA0P03X67L,声明作废。

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合同编号为:YS(2014)00000623,房屋代码为:1142369],购房人:赵振楠,房屋坐落赛罕区世纪东街瓯江现代城1号楼2单元301号,声明作废。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艾沐服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691MA0QH3JH1R)公章、法人章丢失,声明作废。

本人薛丹(身份证号:152827199110124848)购买内蒙古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富恒广场东MALL中心公寓1-2055房,遗失收据及购房合同,收据号0899937、金额307669元;收据号0899936、金额1616,声明作废。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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