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诉源治理新“枫”景“三调联动”打破维权“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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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60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7-26

共绘诉源治理新“枫”景

乌兰察布市两级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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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明历来崇尚以和为贵。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在领导人民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创造出了“枫桥经验”为代表的一批成功经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不变的初心,也是乌兰察布市两级法院干警不变的初心。

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为了给基层群众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乌兰察布市法院一线干警始终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看问题、想对策、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凉城县人民法院推动“法官进网格”与“无讼社区”创建紧密结合,在全县社区和行政村专属网格设立“网格法官”,通过“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等方式,做到网格法官“三个必到”,即重要议事需求必到、突发事件发生必到、较大纠纷化解必到,实现纠纷防范化解全覆盖。

卓资县人民法院、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商都县人民法院与当地民政部门或者妇联组织等建立联动机制,成立专门的家事调解室,针对婚姻家庭矛盾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争取将该类矛盾化解在诉前,避免更大的矛盾纠纷发生。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广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将劳动争议纠纷纳入诉前调解范围,大力推动劳动争议领域纠纷通过多种方式化解。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将劳动争议类案件纳入诉前调解重点领域,针对诸多企业均设在各个乡镇的实际情况,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先后与10个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并邀请其入驻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将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的司法触角进一步延伸至基层,使劳动人事争议类案件在第一时间就能够得到有效化解。

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日常联络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经费保障等,探索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的新途径、新方法,就民营企业家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磋商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解决办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和工商联密切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能够使民营企业纠纷实现多元化解、快速化解、有效化解。

让“枫桥经验”焕发新魅力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最新成果。要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群众遵循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乡贤、村规民约的教化作用,规范社会秩序,平息矛盾纠纷。

察哈尔右翼前旗法院派出法庭工作人员先后到法庭所在地的社区及村民委员会进行宣传及推广调解平台“三进”工作,通过现场示范操作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方式,为当地基层干部详细讲解使用流程及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引导群众遇事找调解、调解用平台。

商都县法院实行“法院+乡镇”双线并进,以小海子镇和玻璃忽镜乡为试点,建立驻村调解工作站并在村委会挂牌,争取最终实现“以法庭为中心,以驻村工作站为联络点,全面辐射基层集体组织”的大格局。

推广应用在线调解、在线诉讼服务等,加快推进司法服务的智能化建设,促进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让“枫桥经验”焕发出历久弥新的魅力。

集宁区法院采用“退休法官+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诉前律师调解中心,与区司法局联合成立诉前人民调解中心。依托两大调解中心,先后与市妇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工商联等单位联合成立家事、商事、知识产权纠纷等6家诉前调解工作室;与7家银行联合成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把各类社会资源汇聚到法院,由法院主导形成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

商都县法院于2022年6月成立了纠纷调解中心,聘请两名法院退休老法官为特邀调解员,配备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云调解”,还引入了一支法律素养突出、调解经验丰富的金牌调解员队伍,使各类纠纷都能得到专业化、稳妥化解决。坚持极速高效调解,对于简单案件,争取做到当日通知当事人,当场征求调解意见,当日调解、当日制作法律文书、当日送达、当日结案,并且尽可能地做到当场履行完毕。

乌兰察布市两级人民法院均已成立速裁快审团队,进入速裁快审的案件30天内即可审结,能够更快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民一庭设为“快审庭”,以“3+3+6”即三名法官、三名法官助理和六名书记员的模式运行,参与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自2022年3月成立以来,共审理779件民商事案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13.99天。

建强基层组织 提升治理效能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群众自治、完善基层法治、提升德治水平,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

四子王旗法院在各苏木乡镇设立14家“法官工作站”,实现人民法院工作重心前移、中心下沉,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提供家门口诉讼咨询、普法宣传等法律服务,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兴和县法院成立“苏木山旅游纠纷”调处中心,将旅游纠纷调解工作与法治乡村的建设结合起来,要在调解过程中教育群众,引导树立新民风,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法律规定的信服和信仰。

另外,乌兰察布市两级人民法院通过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诉讼服务并行的“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大力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应用,不断优化升级,完善立案、调解、在线庭审、送达等各项功能,并实现与其他网上各系统的对接,同步建设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保全平台、鉴定平台、道交平台等信息化诉讼服务平台,共同为群众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非接触式”诉讼服务。

(王哲王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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