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高勒讯近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渡口法庭成功调处两起互为原被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据了解,何某在烧荒过程中,不慎将邻居高某家的院墙及院内木头烧毁,后经村委会调解,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何某为高某修补院墙,并赔偿高某财产损失1000元。谁曾想,高某在浇地过程中,因管水不善将何某的一亩二分玉米地淹了。为此,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因何某未按协议中约定期限给付赔偿款,高某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10日后,何某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某赔偿其淹地损失1800元。
承办法官将两起案件审理完毕后,依然坚持不懈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对两起案件进行分析与论证,双方权衡利弊后,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两起案件的损失相互抵顶后,何某再向高某赔偿650元,双方握手言和。 (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