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寻衅滋事罪一案,这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2月22日至2013年12月25日期间,被告人刘某与他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多次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进行法庭辩论,庭审顺利完成,合议庭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涉黑涉恶案件的公开审理,彰显了科区法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杨波谭佩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