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旺勋通讯员孔维浩)近日,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巴彦塔拉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原告张某某雇佣被告张某为自己收割玉米,被告张某在使用收割机时,因疲劳驾驶将原告绞进收割机,致使原告张某某受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因被告张某未对原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原告张某某诉至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邻居,于是将双方约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通过耐心劝导,原、被告双方终于消除心中隔阂,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通过现金、微信转账和银行卡转账的方式给付原告各项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