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在市党校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学习的学员们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副市长姜波及1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市中院党组成员王亮陪同观摩庭审。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原告郝某诉某地人民政府、某地矿区发展中心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原告认为,因煤矿开采行为导致其承包土地塌陷、住房裂缝、饮水困难,向二被告申请安置补偿,二被告收到履职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相应的答复,原告向鄂尔多斯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二被告不履职行为违法,并要求依法全面履职。
庭审中,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原告依法表达了诉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实现了“官”“民”零距离交流。观摩人员表示,通过观摩行政案件庭审现场,增强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克服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畏难心理,同时也提高了应诉水平学习了辩论技巧,对日后工作具有重要指导和示范意义。
(杨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