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讯7月2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拉山大队公庙子中队民警巡逻至乌拉山服务区匝道处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前后牌照明显不一样,其中必有猫腻,民警随即下车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该车辆前牌照上绑着一副皮筋,车牌为吉A63A25。民警取下皮筋后,印入眼帘的又是另外一副车牌号辽PA3U45,驾驶人张某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案件发生后,民警第一时间通过警务通核查两幅号牌真伪,发现号牌吉A63A25并非车辆管理所核发。在民警的追问下,张某承认了自己“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张某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记12分、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柴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