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酒后驾车不仅会对自己造成伤害,更会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但总有人自认为酒量好能开车,罔顾安全,拿生命当儿戏。
7月2日8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三支队包头大队民警在包头收费站执勤点对一辆蒙B牌照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举止异常,有意远离民警。种种迹象表明,驾驶人可能存在饮酒驾驶违法行为。为慎重起见,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张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这一结果,驾驶人张某某坦然承认了自己饮酒驾车的违法事实,“我酒量很好,意识非常清醒,这样应该不算酒驾吧?”针对张某某对酒驾的错误理解,民警耐心地为他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酒驾的危害性和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