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燕晋宇王莉萍)母亲菲菲(化名)与父亲小宇(化名)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不和,于2022年3月到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民政局协议离婚,婚生子小小宇(化名)在2022年9月出生后,一直随母亲生活,小宇一直未尽做父亲的义务,导致菲菲对其怨言颇深。日前,菲菲代其子到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小宇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案件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小宇认为菲菲5000元抚养费要求过高拒绝支付,双方争论不休,菲菲赌气扔下孩子离开了法院。法官总结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及时提出调解建议,两人认识到自己行为对孩子的伤害,表示不该一时冲动丢下孩子,并愿意重新接受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原告菲菲(化名)与被告小宇(化名)就孩子的抚养费达成协议,使得案件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