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雪英)10月3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新闻发布会,就自治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20年成效做了介绍。
据了解,1998年,我国长江流域和嫩江流域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水灾之后,为解决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林资源过度消耗而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的重大决策,启动了天保工程一期,实施期限为1998年至2010年。天保工程是我国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林业发展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的历史性举措。作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被广大干部群众俗称为林业生态建设的“天”字号工程。2011年,国务院召开全国天保工程工作会议,标志着天保工程二期正式启动,实施期限为2010年至2020年。
据介绍,我区天保工程是全国唯一进入“长江上游和黄河上中游”、“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两大全国天保工程实施范围的省区。天保工程在我区实施20年来,在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扶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工程区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天保工程在我区实施20年来,我区始终坚持以森林资源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为主题,采取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森林培育、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和调整产业结构等措施,实现了工程区森林资源由过度消耗向提高森林质量转变;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生态状况由持续恶化向明显改善转变;经济社会由举步维艰向和谐发展转变;职工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为富民、强区和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