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内蒙古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弘正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内蒙古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对借款人王喜亮、郭俊梅、担保人鄂尔多斯市易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20年8月31日本金720499.82元,利息461656.90元以及2020年9月1日之后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弘正商贸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向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弘正商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其它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内蒙古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弘正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