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托海讯秉承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理念,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看守所监管民辅警在平凡的工作中坚持引导在押人员改过从新。
在押人员刘某36岁“二进宫”,在监室内被戏称受过“高等深造教育”。21岁那年,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服刑8年,2019年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当判决书送到刘某手中的那一刻,平时常把“无所谓”挂在嘴里的他沉默了,颤抖的双手无处安放,一个人默默地蹲到角落里,再一次看着手中的判决书,想着幼小的孩子、贤惠的妻子、年迈的父母,他感到深深的自责和绝望,有了轻生的念头。
监管民警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与之谈话,从中得知刘某第一次出狱后痛改前非,努力赚钱,送过快递、出过小摊,期间还学习了维修技术用以谋生,很快他娶妻生子。没想到,新生的路刚开始,他又因与朋友聚会,席间喝多了与邻桌发生争吵,随后用刀将对方刺死。此后,民警经常找其谈心,还积极做通家属工作,以书信的方式让他了解家中情况,帮助他解决困难,在亲情的感召和监管民警的鼓励下,使他有了重新做人的勇气。据悉,投送监狱服刑后,刘某改造积极,刑罚已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
(邵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