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警方破获特大非法经营汽油案加强理论学习走上街头宣传  普及档案知识贯彻精神走深走实  深学细悟力求实效加大宣传力度  净化社会风气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筑牢线路安全屏障杭锦后旗公安局破获污染环境案全警实战练兵提升处突能力开展警示教育淬炼忠诚警魂
第10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538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6-15

杭锦后旗公安局破获污染环境案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陕坝讯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公安局以“昆仑2023”为抓手,紧盯环境违法犯罪,取得了丰硕战果。近日,该局环食药侦大队快侦快破全市首例重点排污单位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刑事拘留2人。

5月12日,杭锦后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线索称,2月23日,生态环境局对内蒙古某固危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公司排污设备数据异常,二氧化硫标气通现场检测不合格,尾吸塔烟气在线检测设备烟气气态样管被人为故意拔开,未正常连接。反吹气体管断开,管口用绿色胶布封堵。杭锦后旗公安局接到线索后,立即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5月24日,办案民警依法将公司总经理赵某和生产班长姜某传唤到案接受讯问。

经查,2月23日13时许,因该公司在生产硫酸过程中的排放尾气里二氧化硫尾气超标,总经理赵某担心尾气超标后环保局对公司进行处罚。为了逃避处罚,赵某指使姜某将烟筒上连接检测设备的管子拔开,造成监测二氧化硫一个多小时的数据值为零。

内蒙古某固危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目前,警方已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某和直接责任人姜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苏日娜马静)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