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讯汽油作为易燃易爆品,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是不得随意经营出售的。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将犯罪触角伸向成品油市场,做起了“私油”买卖,从中牟取暴利,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而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6月1日,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汽油案。
近期,锡林浩特市警方在网上线索收集和案件梳理研判中,发现一个“购、运、销”非法经营成品汽油的案件线索。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将情况上报后,锡林浩特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过历时两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在盟公安局相关业务警种的指导和支持下,依托“传统+科技”相结合的方式,抽丝剥茧、追踪溯源,三名嫌疑人渐渐浮出水面。
经查,孙某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山东省低价购进成品汽油,运输至锡林浩特市某处草场内,用废旧油罐仓储油品,再用一辆加装油桶的厢式货车运送汽油转卖给刘某某和魏某某,由刘、魏二人以低于汽油市场价的价格分销给散户。为节省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孙某某等人未购置任何安全设施设备、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意识薄弱、安全问题突出,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掌握了孙某某等人的犯罪证据后,6月1日,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并于当日采取集中收网行动,环食药大队与刑事侦查大队、警支大队、派出所联动协作,兵分三路展开抓捕,一举将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查获非法经营成品油33吨,查扣大型油罐1台、改装运油车辆3台,涉案金额185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刘某某、魏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