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与内蒙古特资顾问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6日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编号为:信蒙-A-2023-0011),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已将内蒙古中辉物资储运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的主债权及项下的从权利、全部权益依法转让至内蒙古特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内蒙古特资顾问有限公司与刘付林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特资顾问有限公司已将内蒙古中辉物资储运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的主债权及项下的从权利、全部权益依法转让至刘付林。
现内蒙古特资顾问有限公司、刘付林联合公告通知上述债权涉及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若债务人、担保人、抵债资产原所有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内蒙古特资顾问有限公司
刘付林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