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讯“你在本应上学的年龄却走进了看守所,作为你的主审法官,我并不想看到你小小的年纪就进入高墙之内,但法律是无情的,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为错误付出代价。人生中任何人都会犯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是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的首份法官寄语。
5月24日,扎兰屯市法院对一起未成年被告人犯盗窃罪作出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庭审中,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告人母亲有智力障碍,父亲经常酗酒,从小缺少家庭关爱和教育,使其逐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为此,主审法官针对被告人的情况,写下了一篇饱含真情的法官寄语,被告人表示会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学会一技之长回报社会。
(马维峰王敏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