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建林、于彪:
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蒙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席建林、于彪、杨燕龙、徐润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席建林、于彪公告送达(2023)内0123民初878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7月5日上午9时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2023年5月16日
白乌日乐、李海庆:
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蒙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海庆、白乌日乐、王永胜、云利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白乌日乐、李海庆公告送达(2023)内0123民初862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7月6日上午9时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