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心护童心“六一”更精彩“荧光绿”闪耀夜市  守护城市“烟火气”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实行单向通行管理护航师生平安出行严格执行协议规定  确保互认换领工作规范开展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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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30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6-01

严格执行协议规定 确保互认换领工作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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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讯为更好促进粤澳两地交流发展,今年2月,公安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实现内地与澳门驾驶证免试互认换领,该协议于5月16日正式生效。呼伦贝尔市已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的通知,严格执行协议规定,认真审核资料,优化办证服务,确保互认换领工作依法规范、便捷高效开展。

根据协议,内地与澳门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驾驶证的人员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互认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澳门永久性居民可以持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正式澳门驾驶执照及身份证明原件、身体条件证明、照片,直接免试换领内地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需参加考试;持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内地驾驶证人员,在入境澳门14日内可以凭内地纸质驾驶证直接驾驶规定车型,无需换领澳门驾驶执照;入境超过14日需继续驾车的,经澳门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登记后一年内可以在澳门直接驾驶规定车型,一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境澳门驾车,无需重新登记。

据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所长白平介绍,此前,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已经实现了驾驶证互认换领。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将大大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往来。下一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协议规定,认真审核资料,优化办证服务,确保互认换领工作依法规范、便捷高效开展,积极做好内地与香港、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进一步便利内地与港澳居民驾车出行。

(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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